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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稿程序2008/10/16修訂)

1.    資格

來稿必須遵循正確《議藝份子》撰稿格式。若格式違反規範,編輯部將退回稿   件予投稿人修正,直至格式無誤且相關文件齊備,才准予進入正式審稿程序。

2.     雙向匿名審稿制

《議藝份子》採雙向匿名審稿制。編輯部在接獲合格稿件後,會即刻安排一至二位相關研究領域之審稿人(不限定於本所在學學生)進行審稿,惟編輯部對作者以及審稿人雙方之真實身分持保密態度,以維持審稿公正性及客觀性。

3.     一審

第一波正式審稿期約時值10日(視情況調整),在接獲編輯部轉寄之稿件   後,審稿人將審慎評閱投稿人之作品,並填寫「評審意見表」(非公開)將意見回傳給編輯部,其內容包括評審意見與結果。評審結果有四種選項,分別為:
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 推薦或適合刊登(稍做修改即可)。
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修改後刊登(本文可以刊登,但請作者參考審查意見修改後,由編委會依修改情形決定是否採用)
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修改後再審(本文可以考慮刊登,但請作者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後,再寄交本人覆審確定)。
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適合刊登。

4.     一審結果通知

編輯部在收到審稿人回傳之「評審意見表」後,將發信轉告投稿人一審審查結果暨針對稿件內容之評審意見。自正式發送信件日起算,獲上述前三項評審結果之投稿人將有為期10日(視情況調整)之修稿期。

5.     投稿人修稿期

在為期10日之審稿期間,投稿人得針對審稿人給出之意見回應、修改(請以紅字標明修改處),若未能認同審稿人之意見,得向編輯部提出口頭或書面說明。

6.     二審

投稿人於修稿期結束後,得將修改後之檔案名稱改為「待二審_篇名」回傳編輯部。編輯部將轉交相同審稿人,進行第二波為期一週的審稿。

7.     二審結果通知

二審結束後,編輯部將轉告投稿人最後審查結果。

8.       編輯作業

錄取名單底定後,將進入編輯部內部作業期,準備付印。

校稿、編輯

編輯部進行稿件校對、排版工作。

作者確認

編輯部將校對、排版完成之稿件檔案回傳作者,確認是否有所疏漏。當期作者皆確認過後,編輯部將進入最後刊物作業階段,準備付印。

送印

約耗時一週。

出刊

稿件一經採用,編輯部將於出刊後寄贈兩本刊物予投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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