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稿程序(2008/10/16修訂)
1.
資格
來稿必須遵循正確《議藝份子》撰稿格式。若格式違反規範,編輯部將退回稿 件予投稿人修正,直至格式無誤且相關文件齊備,才准予進入正式審稿程序。
2.
雙向匿名審稿制
《議藝份子》採雙向匿名審稿制。編輯部在接獲合格稿件後,會即刻安排一至二位相關研究領域之審稿人(不限定於本所在學學生)進行審稿,惟編輯部對作者以及審稿人雙方之真實身分持保密態度,以維持審稿公正性及客觀性。
3.
一審
第一波正式審稿期約時值10日(視情況調整),在接獲編輯部轉寄之稿件 後,審稿人將審慎評閱投稿人之作品,並填寫「評審意見表」(非公開)將意見回傳給編輯部,其內容包括評審意見與結果。評審結果有四種選項,分別為:
·
推薦或適合刊登(稍做修改即可)。
·
修改後刊登(本文可以刊登,但請作者參考審查意見修改後,由編委會依修改情形決定是否採用)
·
修改後再審(本文可以考慮刊登,但請作者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後,再寄交本人覆審確定)。
·
不適合刊登。
4.
一審結果通知
編輯部在收到審稿人回傳之「評審意見表」後,將發信轉告投稿人一審審查結果暨針對稿件內容之評審意見。自正式發送信件日起算,獲上述前三項評審結果之投稿人將有為期10日(視情況調整)之修稿期。
5.
投稿人修稿期
在為期10日之審稿期間,投稿人得針對審稿人給出之意見回應、修改(請以紅字標明修改處),若未能認同審稿人之意見,得向編輯部提出口頭或書面說明。
6.
二審
投稿人於修稿期結束後,得將修改後之檔案名稱改為「待二審_篇名」回傳編輯部。編輯部將轉交相同審稿人,進行第二波為期一週的審稿。
7.
二審結果通知
二審結束後,編輯部將轉告投稿人最後審查結果。
8.
編輯作業
錄取名單底定後,將進入編輯部內部作業期,準備付印。
校稿、編輯
編輯部進行稿件校對、排版工作。
作者確認
編輯部將校對、排版完成之稿件檔案回傳作者,確認是否有所疏漏。當期作者皆確認過後,編輯部將進入最後刊物作業階段,準備付印。
送印
約耗時一週。
出刊
稿件一經採用,編輯部將於出刊後寄贈兩本刊物予投稿人。